韩国金融当局决定延长市场稳定计划和监管放宽措施实施期限

韩国金融当局决定延长市场稳定计划和监管放宽措施实施期限

【外汇110】韩国金融委员会(FSC)副主席Kim So-young今日(11月23日)主持召开了由该国金融监督院(FSS)、韩国产业银行、韩国信用保证基金官员及其他市场专家参加的会议,讨论了该国债券和短期货币市场的现状,并讨论了各种市场稳定对策和监管放宽措施。

市场稳定计划

在今日的会议上,韩国金融当局决定延长自去年开始运营的债券市场和短期货币市场稳定措施的运行期限。因此,债券市场稳定基金和企业债券、商业票据购买制度的运行期限将延长至2024年12月底,证券公司发行的PF-ABCP(项目融资资产支持商业票据)购买制度的适用期限将延长至2025年2月底。由韩国信用保证基金运营、旨在支持该国债券市场稳定的初级担保债务凭证(P-CBO)制度将继续按计划运行至2024年年底。

监管放宽举措

韩国金融当局还讨论了延长将于今年年底到期的宽松金融监管措施的实施期现,决定将这一期限延长至2024年6月底。相关放宽监管措施包括:

银行:暂时将流动性覆盖率(LCR)从100%放宽至95%(有效期从之前的2023年底延长至2024年6月底);

储蓄银行:暂时将贷存比从100%放宽至110%(有效期从之前的2023年底延长至2024年6月底);

专业信贷金融公司:暂时将以韩元为基准的货币流动性比率从100%放宽至90%(有效期从之前的2023年底延长至2024年6月底);

专业信贷金融公司:暂时放宽可信贷资产与房地产项目融资敞口比例,降低10个百分点(有效期从之前的2023年底延长至2024年6月底);

金融投资公司:推迟在对冲所管理的股票挂钩证券(ELS)相关风险时可纳入的债券(由专业信贷金融公司发行)金额上限的从12%缩减至8%(有效期从之前的2023年底延长至2024年6月底);

金融投资公司:购买自有公司担保的PF-ABCP时,放宽净资本比例风险权重(32%)要求(有效期从之前的2023年底延长至2024年6月底)。

2024年下半年,韩国金融当局将决定是否要进一步延长或开始收紧宽松的监管措施。

根据FSC最新发布的新闻稿,FSC和FSS将继续密切监控各金融领域的风险,并作出适当应对。FSS副主席Kim So-young表示,要消除在低利率和流动性充裕时期积累的风险,可能还需要一段时间。为稳定市场,当局将继续保持警惕,并维持适当的应对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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